软件企业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这些条件: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了企业法人的企业;
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7、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8、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9、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软件产品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登记软件产品的样品;
4、软件着作权的有效证明材料;
5、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
6、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开发合同、科学技术成果鉴定书、省部级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及获奖证书等)
双软评估对企业的好处?
1、增值税即征即退
对认定软件产品的企业来说,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13%)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
2、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对于认定软件企业来说,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两免三减半。
3、扩大市场
具有经营、销售软件产品的特定权限。有助于企业承接工程项目,招投标资质大幅提升,促进项目成交并扩大营业范围。
4、申报高企认定
双软评估可以展示企业实力与市场价值,提升品牌形象,同时也便于进一步申报软件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双重证书。